关于代理机构完善备案信息的通知
近期,财政部对2020年政府采购透明度进行了评估检查,发现我省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检查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地在河南省内,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请代理机构对照自身备案情况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核查工作, 确保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的一致。
2.已经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中“代理机构注册备案信息登记填报说明”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注意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必须一致。
3.今后所有代理机构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前,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的备案不予审核。
4.所有代理机构更改备案信息时,在任意一个网站进行更改的同时,必须在另一个网站进行信息更改。
望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注册网站资料,以免影响其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
2020年11月26日
代理机构注册备案信息登记填报说明
在河南省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先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再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具体填报说明如下:
1.代理机构基本信息:①机构详细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不要只填写加*项;②法人及业务联系人电话要真实有效,变更后及时更新;③表格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2.办公场所信息:填写场所面积(>100㎡)。
3.从业人员信息:①机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少于7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应少于5人,应提供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填报时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联系人应在机构人员名单之内;③人员照片应提供近期免冠一寸,不应上传身份证照片,并确保清晰;④身份证要求原件正反面扫描件;⑤备案人员个人社保缴纳证明:老公司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明细,新成立公司不受月数限制;⑥所有备案人员都应是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
4.备案材料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房产证明(租赁房屋上传租赁合同)、三年无违法声明和材料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扫描件。
咨询电话:0371-6580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