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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出处:本站浏览次数:51发表时间:2023-01-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12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设计河南建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发展

(一)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部门),设立首席设计师,提升创新设计能力。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的,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加强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面向市场、强化应用”原则,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为行业提供设计基础理论、标准规范、技术信息咨询、检验检测、人才实训等服务。凡认定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推动建筑设计转型升级

(三)培育壮大设计企业。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各地对获得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四)加强重点项目支持。支持省内设计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业绩门槛以及其他限制竞争的条件。采取公开邀标方式时,鼓励省内企业参与或与省外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招投标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三、提升设计产业服务能力

(五)加快发展设计软件和工具。加大设计软件和工具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保费补贴,按照保险期限据实核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开发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各地依托开发区等建设创新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建设各类设计产业园区(基地),促进设计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将老旧工业区改造成工业设计园区,打造一批设计资源集聚、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对经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和个人对设计成果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登记。鼓励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保护设计创新成果和设计者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并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深化开放交流合作

(八)引进专业化设计机构。大力引进知名设计机构(公司)和设计大师工作室,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人才来豫创业。对在我省正式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设计机构、设计大师工作室,鼓励属地政府给予房租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运营补贴。对符合招商引资政策的重大项目按照规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九)打造特色品牌活动。举办省级工业设计大赛、建筑设计大赛、乡村创意设计大赛、文化旅游创意大赛等具有影响力的竞赛活动,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推荐获奖者。支持行业协会、高校、产业园区举办形式多样的设计竞赛、展览展示、互动体验、设计之旅等活动,对经省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举办的活动原则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财政厅等)

五、强化要素支撑

(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设计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评价备案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设计企业,对其研发费用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设计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工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设计费用,按照规定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设计类现代产业学院,培育复合型、高水平设计人才。将符合条件的设计人才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范围,按照规定落实支持政策。探索新增工业设计专业人才职称。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优秀工业设计师、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艺美术大师等评选活动。支持青年设计人才创新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等创办设计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开业补贴、运营补贴及创业扶持项目补助等。(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

(十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奖补。引导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对设计机构、设计引领型企业、设计关键环节重点项目等进行投入,提供涵盖设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设计企业提供特色化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专业园区开展项目推介、融资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银保监局等)

(十三)保障土地供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设计产业用地需求,探索新增科研设计用地类型,鼓励对设计产业实行“先租赁后出让”等弹性供地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资源兴办设计园区。(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等)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普及宣传活动,讲好河南设计故事,大力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充分激发各方参与设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设计河南建设贡献力量。(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等)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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